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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落戶上海新政:申請要求條件及辦理材料方面的準備 重點名單內的留學生累計繳納半年社保后,即可以由工作單位提出申請。 非名單內高校畢業的留學生需要工作1年,按照上年度上海市平均社平工資的1.5倍繳納。且公司的注冊資金要求不低于100萬人民幣,才可以申請。 留學生落戶上海首先需要在取得國外后,在國內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做好學歷認證,做好學歷認證后待通過單位試用期后,就可以由單位人事準備好資料向上海市人事局為留學生提出落戶申請,留學生落戶需由公司首先辦理公司資質審核,留學生落戶上海需要準備資料如下: 用人單位須提交的材料: 1.本申請由用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持介紹信及有效件來辦理。 2.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請示原件。 3.用人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 4.系事業、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注冊登記證;金融機構:金融許可證。 5.用人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上海落戶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 6.如用人單位系非法人分支機構的須提交: a.法人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法人公章。 b.法人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法人公章;。 c.法人機構授予的人事招聘權授權書。 d.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7.留學回國后所有勞動合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繳納單或個人社會保險繳納單。若回國后無業超過半年的需附勞動用工手冊或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出具證明原件。 留學人員本人須提交的材料: 1.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2.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位認證書。留學生落戶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制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 3.國外書和成績。留學生落戶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制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 4.我國駐外教育處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5.屬在國外進修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國外進修證明、國內本科以上學歷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書。 6.出國留學前國內后學歷證書。屬肄業的須提交肄業或退學證明;申請前與單位未解除勞動合同的需附相關辭職證明。 7.本人內所有簽證及出入境紀錄。屬在香港地區學習的留學人員須附香港居民。 8.系家庭戶口須提交和。系集體戶口須提交戶籍證明和。留學期間已注銷戶籍的須附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證明。 9.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家,須附戶主的、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原件。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戶口若由上海服務中心指定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請示原件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 10.有婚史者須提交。持國外另需附指定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國內隨遷或國外隨歸家屬須提交的材料 1.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2.國內學歷證書。屬肄業的提交肄業或退學證明。若配偶為留學生的材料與留學人員相同。 3.國內隨遷配偶的或戶籍證明、,配偶體檢證明,回國半年內的配偶免體檢;國內隨遷子女的或戶籍證明、出生證明。留學生辦理上海戶口官網詳情查看解決各種問題! 4.國內無戶籍由國外隨歸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戶籍注銷證明、本人、簽證及出入境記錄。 5.在國外出生的隨歸子女且父母雙方國內均無戶籍的,附國外出生證明和指定翻譯機構的翻譯件、中國或中國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屬在國外出生的隨歸子女且父母一方國內有戶籍的,先行在父親或其他親屬戶籍地報出生入戶后,附國外出生證明、或戶籍證明、本人或旅行證。 6.隨遷配偶有工作單位的,附原單位辭職證明;若在上海已有工作單位的附接受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屬三資企業的須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安置表須在用人單位意見欄內蓋章并附勞動合同。 7.放棄隨遷的配偶附和及放棄隨遷承諾書原件。 留學生落戶上海新政:申請要求條件及辦理材料方面的準備